L116 句容东方盐湖城 东庐山观音寺纯玩一日游(门票全含 )
- 出 发 地
江苏省、 南京市
- 目 的 地
江苏省、 常州市
- 行程天数1天
- 往返交通去程:汽车 返程:汽车
产品特色
纯玩一日游
文化深度融合,既能在东庐山观音寺感受深厚佛教文化,追溯历史、诚心祈福,又能于东方盐湖城沉浸于道文化,从建筑布局到特色展馆,全方位领略道家精髓。
具有丰富的游玩体验,在东方盐湖城,有刺激的地宫漂流、震撼的天幕影院、欢乐的水主题乐园 ,还有各类民俗表演,
产品介绍
东庐山观音寺,是一座始建于元代的古寺,坐落于秦淮河源头,背山面湖,规模宏大,是溧水佛教圣地,可在此感受宁静与虔诚。随后前往东方盐湖城,景区巧妙融合自然与道文化,建筑依八卦布局,馆内藏品丰富,还有诸多精彩表演。下午4点集合返程,让您在一天内尽情享受文化与游玩的双重乐趣。
行程安排
第1天第1天:南京---常州---南京
盐湖城
07:00长江路总统府门口集合,前往常州
09:30 游【东庐山观音寺】(无门票,约60分钟)东庐观音寺,位于南京市溧水区城东的东庐山风景区,这里钟灵毓秀,为百里秦淮河的源头,古有“东庐叠巘”的名头。观音寺始建于元代,历史悠久,香火旺盛。新建观音寺为鸡鸣寺下院,它背倚东庐山,面临中山湖。东庐观音寺,建筑规模宏大,是溧水佛教圣地。其所处的东庐山风景区因东汉名士严子陵在此筑庐隐居而得名,更为百里秦淮的源头而著称。
游览【东方盐湖城】(含门票200元/人 游览时间5小时)景区传承中国大道文化精髓,融合中国道教的“山、水、茶、盐、药、泉、星、气”八大自然资源及道文化、金坛地缘文化,彰显道法自然、天人合一的山水情怀。以一期道天下景区为“一核”、加上茅东风情小镇、山地运动公园和道养生休闲公园为“三区”。一期“道天下”景区,根据周易八卦“太极生两仪,两仪生四象,四象生八卦”,创造性的建设了“一观八院十家宿,廿馆百铺千间房”。白云观云白在建中重现壮美辉煌。乾天宫—盘古开天天幕影院。坤地谷—女蜗地谷地宫漂流。坎水法—瀑涯水寨水主题欢乐圣地。离火殿—火神决战魔幻剧场。兑盐藏—盐君宝藏撒吉盐表演惊艳亮相。艮石阵—三茅石阵。震雷场—雷电欢场山水实景演出。巽凤湾—风仙碧谷风车、风铃、凤信子等风生水起。各类文化展馆复山馆、百业神殿、纸花阵、烙仙楼、白云书院、三真祠、火柴馆、碗博馆、占卜馆、性博馆、成语坊、道博馆等。民俗表演赛神会、晨钟暮鼓、江湖杂耍、武养馆、山民庆丰、仙履奇缘、太平舞狮、降魔天师、占卜道卦、货郎翻箱、民俗巡游等。
16:00 指定集合点集合后返宁。
费用说明
- 费用包含
费用包含
成 人 票: 空调旅游车、行程内所列景点门票(已按优惠价计算)、导游服务费用3元/人/天。 其余费用全部自理。
儿 童 票: 空调旅游车座位票(身高0.1米以上必须购座位票),其他费用家长临时自理!
餐费说明:餐费自理
查看全部内容
- 费用不包含
费用不包含
保 险 说明:建议游客购买旅游意外伤害保险壹份,费用为10元/人,最高保额10万元。可由旅行社代购。根据保险公司规定,18周岁以内,65周岁以上保额减半,3 周岁以内至75周岁以上不得参保旅游意外保险,我公司不再为该群体游客提供保险代购服务。
因出险产生保险责任问题及医疗费用,费用由游客先行垫付,待治疗终止,凭医疗发票按保险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赔付!
查看全部内容
预订须知
预订须知
1.此线路为多家旅行社联合发班。车头标有“联合假期”字样。具体由南京中天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操作!
2.车型根据人数决定,人多为大车,人少则小车,保证每人一正座。
3.请提前到达指定集合地点,过时不到者,作弃团处理,费用不退。团队游览中擅自离团(自由活动除外),按照合同总金额的20%赔付旅行社,剩余团费不退,旅行社亦不承担游客离团时发生意外的责任。
4.在游玩过程中请注意儿童、自身安全。财物保管不妥引起遗失及损坏,旅行社不承担责任;
5.购物属个人行为,如遇问题与我社无关,请慎重选择。
6.请游客保证电话的畅通,如游客不留电话或所留电话无法接通,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本中心概不负责。
7.本产品在您预订成交后,如客人临时取消,出团前72小时之内需付10%违约金+车位损失费。在出团当天取消,团费不退。
8.各条线路的详细价格,请参照前台当日的价格表!游客可自行增加旅游意外险,费用为10元/人;
9.此行程单供游客参考,签章后作为《国内旅游组团合同》的组成部分;
10.车辆问题造成的时间耽搁,超出1小时以上部分,按每小时10元/人每人的标准赔付给游客。
11.旅行社不推荐游客参加对人身安全不确定的活动,禁止游客进行江、河、湖、海的游泳活动,否则产生不良后果,旅行社不承担责任。
12.游客参必须是在身体健康良好的前提下参加旅行报名,不得欺骗隐瞒,若因游客身体不适而发生任何意外,旅行社不承担责任。
13.旅游如在遇到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的重大调整、顺延或提前终止时,游客应积极服从旅行社的处理安排,旅游费用多退少补;
14.在不变动景点与住宿条件的情况下,我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行程作适当调整。
15.按国家规定,可以不占座位的儿童的标准为0.1米以下怀抱婴儿,0.1米以上儿童必须占座,否则,我社导游可依据《新交通法规》的有关规定,有权拒绝此儿童参加本次旅游活动,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游客自负;
16.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游客人身伤害及财务损失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》进行赔偿;
17.行程中自费和可另付费景点不参加的游客,请在景点门口自由活动等待参加自费项目的客人游览结束后,统一乘车继续游览。
18.接待质量以客人意见单为凭证,如在当地填写意见单时未注明投诉意见,返宁后我社不再接受投诉。如发现导游私改意见单或不发放意见单的情况,请拨打值班电话。
19.保险的解释权归保险公司所有。此行程为合同的组成部分。
查看全部内容